(原标题: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4-091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2月 20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2月 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0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治宇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光科一路 8号亿道大厦 1栋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7名,代表股份80,097,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104%。 2、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共 14名,代表股份 79,881,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580%。 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33名,代表股份 21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4%。 4、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37名,代表股份 425,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30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209,8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48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3人,代表股份 215,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24%。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吕军旺律师和王腾洲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1、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张治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钟景维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石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刘远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邓见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陈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赵仁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林国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饶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马保军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吴世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6、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5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吕军旺律师和王腾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