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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新材: 冠城新材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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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冠城新材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64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 东方资产通过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对大通新材以现金方式增资3亿元,认购大通新材新增股份9,840万股股份。增资完成后,SPV对大通新材持股比例约19.3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冠城汇泰发展有限公司合计对大通新材持股比例约80.65%。
  3. SPV投资大通新材期限1年(经东方资产同意后可延长1年)。投资期限结束后,公司(或公司指定第三方)通过定向增发或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收购SPV持有的标的股权,也可自行直接收购SPV持有的大通新材股份。
  4.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大通新材32,422.8万股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公司以其应收土地开发建设补偿款余额共同为公司未来购回SPV持有的大通新材股份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北京太阳宫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5. 董事会认为本次市场化债转股有助于进一步降低大通新材整体资产负债率,增强流动性,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6.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78.58万元。其中,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冠城嘉和物业有限公司向北京和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承租停车场租金预计为88.16万元/年;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和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承租办公场所及车位共计190.42万元/年。
  8. 前述关联交易价格由公司下属公司与交易对方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参照同类业务的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制定,定价方式符合合理的市场化原则。

特此公告。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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