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本次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欧元等。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二)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3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授权及期限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流动性安排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重大影响。 (五)业务流程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三)交易违约风险 (四)回款预测风险 (五)法律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合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资源,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二)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信息保密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同时,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业务风险。 (三)公司管理层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优选具备合法资质、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审慎选择交易对方和套期保值业务,从而避免或控制交易违约风险。 (四)公司及子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任何外汇交易行为都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回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相匹配。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降低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3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降低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