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罗平锌电: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4-046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针对在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料、产品等期货品种,利用期货工具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期货领导小组开展相关工作。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期货套期保值的额度及开展方式 1、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对冲风险敞口,规避原料或库存暴露过大单边风险;锁定利润;规避现货贴水;助力现货销售;对自有矿山所产原料进行卖出保值。 新材料公司:规避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维持经营业绩稳定。

2、套期保值开展方式及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因素严格按期货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套期保值方案执行。商品期货业务品种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沪锌合约。 新材料公司:生产业务相关的原材料锌水、铝锭以及成品锌合金的期货业务。商品期货业务品种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铝、锌。

3、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及保值数量: 公司保证金及保值数量:保证金为公司套期保值保证金预计小于等于5000万元人民币。保值头寸持有总量按公司套期保值的规定:每月不超过当月生产总量的50%,且保值头寸累计不超过原料、半成品、产品库存总量的60%。 新材料公司保证金及保值数量: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额度上限 2000万元人民币。保值头寸持有总量不超过买卖合同所签订数量。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和现货价格出现背离;期货合约流动性不足等。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资金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操作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开展期货等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期货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禁止进行期货投机交易。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止损平仓规避风险。 2、公司规定了套保方案的设计原则并规定了套保方案的具体审批权限。期货交易员严格按照审批后的套保方案进行操作,并按规定编制期货交易报告并提交相关人员审核,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三、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过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或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商品价格不利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四、套期保值计划的决策、执行 1、保值方案经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批准后由营销部及全资子公司严格执行。操作过程中做好指令单及保值记录单的制作报签,交易由监督部门监督检查。 2、期货操作品种仅限于本次审议的期货产品。 3、保值方案批准后,由营销部及全资子公司做好前期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保值申报工作,计算保值资金,公司备足保证金,保证保值过程顺利完成。 4、交易过程按照《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期货保值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保值方案执行,不得超范围操作,严禁投机操作。 5、操作过程中营销部及全资子公司做好市场跟踪,风险控制以及下单监督工作,防止市场波动及操作错误影响套期保值工作。 6、参与交易人员对公司保值方案、头寸信息严格保密。

在后续套期保值业务中,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要求开展套期业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 根据2023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五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司将会根据上述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罗平锌电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