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依股份”或“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编制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 国家政策积极倡导我国家电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 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推动家用电器制造业的可持续发展。
- 2023年12月,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 2022年6月,工信部、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21年5月,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印发《中国家用电器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
-
2020年3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
消费升级驱动小家电行业向智能化方向迈进
-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加快,小家电市场规模快速提升。
- 根据Statista统计数据,2023年全球小家电市场规模约为2,431亿美元,同比增长4.71%。
- 消费升级背景下,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不断提高,推动小家电领域向更高质量、更高科技含量方向发展。
-
年轻一代消费者对新奇、时尚产品的追求为智能化小家电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
国民健康意识增强为空气炸锅、咖啡机等新兴家电市场增添动力
- 国民健康意识的提升推动了空气炸锅、咖啡机等新兴家电市场的快速发展。
- 空气炸锅通过高速热风循环技术,减少油脂摄入,符合现代人追求健康饮食的理念。
- 根据《咖啡健康化趋势洞察报告》,咖啡的国民认可度高达69%。
- 2023年全球咖啡机市场规模达122.9亿美元,预计2028年将达139.9亿美元。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 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 项目解决公司在厨房小家电制造领域的产能瓶颈,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巩固、提升和拓展公司的现有业务版图。
-
项目实施有助于公司在行业内进一步巩固领先地位,提升盈利能力,增强公司面对市场风险的抵抗力及核心竞争力。
-
助力公司产品扩张升级
- 公司需要在研发设计、产能扩张、品牌推广及市场开拓等多个领域进行持续投入,形成长期的资金需求。
-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将缓解公司未来资金压力,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
推动行业技术发展
- 项目致力于厨房小家电的创新和制造,打造绿色智能工厂。
- 项目提升行业产能,改进产品性能,为厨房小家电行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
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 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且融资额度相对有限。
- 股权融资可以有效降低偿债压力,有利于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保持公司资本结构的合理稳定。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本次发行对象数量的适当性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35名(含35名),发行对象的数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发行对象标准的适当性
- 本次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二)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方法和程序均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上交所网站及符合规定的媒体披露。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一)本次发行方式合法合规
-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程序合法合规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公司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 本次发行方案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后审议通过,发行方案的实施将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产业化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188,550,399股的30%(含30%),即56,565,119股,且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2,437.49万元。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升,但由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使用周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被摊薄。
八、结论
-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