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为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 第二条: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 第三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 第四条: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 - 第五条: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 第六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监事辞职应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 第七条:监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审核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 - 第八条: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 第九条: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监事。 - 第十条:出现特定情况时,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 第十一条: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 - 第十二条: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书面提议。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 第十五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 - 第十六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 第十七条:监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 - 第二十条:会议主持人应当逐一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意见。 -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章 监事会会议记录 -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会议可视情况进行全程录音。 -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届次、时间、地点、通知情况、出席情况、提案内容、表决结果等。 - 第二十七条: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进行签字确认。
第六章 决议公告与执行 - 第三十条: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相应的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 第三十一条: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应建立决议执行记录制度,被指定的监事应将决议的执行情况记录在案,并将最终执行结果报告监事会。
第七章 附则 - 第三十三条: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由公司监事会拟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