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2月 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 11楼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53,766,37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1.450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志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人,出席 4人,董事伍松涛、廖惠敏、郭宏伟、刘爱明因公务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人,出席 4人,监事刘霞因公务未出席;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陆伟华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喻勇,财务总监金沅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53,157,777 99.8279 450,157 0.1272 158,440 0.0449 2、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7,619,214 99.1651 574,797 0.6505 162,860 0.1844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52,369,415 99.6051 1,249,217 0.3531 147,742 0.0418 4、议案名称: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53,061,668 99.8007 524,917 0.1483 179,789 0.0510 5、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闲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7,729,765 99.2902 484,117 0.5479 142,989 0.1619 6、议案名称:关于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9,120,297 98.6599 496,897 0.9980 170,269 0.342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7,748,274 99.3112 450,157 0.5094 158,440 0.1794 2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7,619,214 99.1651 574,797 0.6505 162,860 0.1844 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6,959,912 98.4189 1,249,217 1.4138 147,742 0.1673 4 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87,652,165 99.2024 524,917 0.5940 179,789 0.2036 5 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闲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7,729,765 99.2902 484,117 0.5479 142,989 0.1619 6 关于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9,120,297 98.6599 496,897 0.9980 170,269 0.3421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6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以上通过。其中,议案 2、5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 6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彬、吴宣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珠江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珠江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