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节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67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的审计费用为248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变更担保主体,由公司为中节能(蔚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组成共同借款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怀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4年11月末,上述担保贷款本金余额合计为1,744,710,929.22元。其中,因中节能蔚县、中节能衡水、中节能平山、中节能怀来、中节能福州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其担保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临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同意对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动物无害化项目2017年3月至2020年7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984.84万元进行财务核销处理。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1月6日下午15:30在北京节能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以下提案:1、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