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形式发出。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苏先生主持,公司其他应列席会议的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辞任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鉴于非职工监事薛俊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职,同意提名赵伟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赵伟先生个人简历附后。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赵伟先生,1972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职于青海省格尔木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共格尔木市委组织部干部、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华融昆仑青海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专职监事。现任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共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兼纪检委书记。截止目前,赵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