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4-070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一、授信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融资情况概述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4年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2亿元的授信融资额度。实丰文化近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融资金额为400万元。
(二)为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概况及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彼此之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近日,公司下属公司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就实丰文化与农业银行的融资事项提供了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以自有房产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09月04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蔡俊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实丰文化与农业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债权人: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 债务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肆佰万元整 借款期限:壹年
(二)实丰智能与农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 保证人: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三)实丰文化与农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 抵押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物:自有房产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此次担保在内,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累计为18,184.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8.86%,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彼此之间的担保,除此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