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86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4年 6月 6日,公司召开了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其中关于中期现金分红的方案如下:“若公司 2024年半年度或三季度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 2024年半年度或三季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公司 2024年半年度或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4年半年度或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 10月 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实施三季度现金分红的方案如下:“公司计划以现有总股本 158,7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共计派发 15,870,4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8,7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12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12月 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12月 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12月 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上市前本企 业初始入股价格。(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七、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 20号 2.咨询联系人:杨成、钱慧 3.咨询电话:0553-5650331 4.传真电话:0553-565033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