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7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9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10%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归属价格:6.39元/股(调整后)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834.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819.25万股的 4.6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84.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819.25万股的 3.84%,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2.01%;预留 1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819.25万股的 0.84%,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7.99%。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6.75元/股(调整前)。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之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5、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9人,包括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个月。 (2)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446,503.43元,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税后)11,929,715.16元影响后相对于 2022年增长率为 44.39%,达到了业绩指标的考核要求,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4、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5、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以达到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之一。年度绩效考核于 2023年度、2024年度两个会计年度每年一次,并根据各项考核指标的达成情况确定员工绩效得分和绩效等级。当公司绩效考核达到归属条件时,激励对象只有在归属期的上一年度考核等级在 B级以上(含 B级),才可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归属期内所获授的全部/部分权益进行归属,否则,其相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A)、(B)、(C)三个等级评分,每一级别对应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 考核等级 | 归属比例 | | --- | --- | | 优秀(A) | 100% | | 良好(B) | 80% | | 不合格(C) | 0% |
首次授予的 39名激励对象中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万股由公司作废。本次授予的 37名激励对象 2023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等级均为优秀(A),本次归属比例均为 100%。
三、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首次授予日:2023年 7月 18日 2、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96万股 3、归属人数:37人 4、授予价格:6.39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6、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 | --- | --- | --- | --- | --- | | 1 | 汤晓楠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106.00 | 21.20 | 20% | | 2 | 陈宏 | 董事、副总经理 | 98.00 | 19.60 | 20% | | 3 | 陆嵘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97.00 | 19.40 | 20% | | 4 | 刘斌 | 副总经理 | 61.00 | 24.40 | 40% | | 5 | 刘青 | 副总经理 | 58.00 | 23.20 | 40% | | 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2人) | - | - | 248.00 | 88.20 | 35.56% | | 合计 | - | - | 668.00 | 196.00 | 29.34% |
注:1、上表已剔除首次授予至本次归属期间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2024年 4月 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聘任刘青先生、刘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6个月内,有两名核查对象(汤晓楠的一致行动人任凤娟以及陈宏)所在持股平台江阴市博宇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为避免短线交易行为,该 2位激励对象将暂缓办理本次股票归属事宜,待相关条件满足后再为其办理。其他高管因个人原因也将暂缓办理本次股票归属事宜。故公司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 37名激励对象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其中 32名激励对象的可归属数量共计 88.20万股于本次办理归属,其他 5名激励对象的可归属数量共计 107.80万股延期办理归属。 4、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根据激励对象归属部门的贡献大小情况将激励对象类别划分为三类,分别设置了三类不同的归属安排,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比例分别为第一类 40%、第二类 30%、第三类 20%,归属时按规定比例进行归属。 5、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6、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监事会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2、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除 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作废授予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拟归属的 37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授予日前 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6个月内,有两名核查对象(汤晓楠的一致行动人任凤娟以及陈宏)所在持股平台江阴市博宇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 2024年 12月 11日披露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为避免短线交易行为,该 2位激励对象将暂缓办理本次股票归属事宜,待相关条件满足后再为其办理。其他高管因个人原因也将暂缓办理本次股票归属事宜。公司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 37名激励对象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相关归属条件均已成就,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2、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6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登记完成后(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神宇股份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4、独立财务顾问文件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