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12月))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总监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全面监督职责,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审计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公司应当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以便独立董事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独立董事应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未获采纳时可拒绝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司披露其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独立董事应当高度关注本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一旦发生改聘情形,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并及时向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汇报。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的事项。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条件。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与上述年报工作相关的沟通、意见或建议均应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公司存档保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及时修改。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