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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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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 规范股东大会运作,提高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召开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多项职权。 - 交易、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等达到一定标准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提案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在规定时间内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第五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 - 股东大会应在公司注册地或通知中列明的地点召开,设置会场,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 - 会议主持人应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确保股东合法权益。

第六章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2/3以上表决权通过。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计票和监票由股东代表、律师和监事代表共同负责。

第七章 附 则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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