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9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月 22日、2024年 4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近日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支行(以下简称“常熟农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就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材料”)与常熟农商银行自 2024年 12月 13日至 2025年 12月 12日期间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最高债权限额为 5000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就新泰材料与常熟农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为: 1、债权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支行 2、保证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被担保主债权限额:人民币 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共同保证担保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挪用利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 7、保证期间:贷款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和保函的保证期间为债权银行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发生多笔债权的,保证期间按每笔债权分别计算,为自每笔债权对应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由债务人分期履行的,保证期间为该主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银行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16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6,733万元,占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0.02%,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 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余额(万元)| | ---|---|---| | 天际股份|汕头市天际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14,000|汕头市天际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14,000| | 天际股份|潮州市天际陶瓷实业有限公司|12,110| | 天际股份|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 3,700|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 3,700| (二)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 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余额(万元)| | ---|---|---| | 常熟市誉翔贸易有限公司|天际股份|| | 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天际股份|| 16,9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与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相互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常商银福山支行高保字 2024第 00115 号)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