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6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确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监事长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2024年度履职监督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2024年度履职监督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4年度履职监督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