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主要内容如下:
- 发行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永峰,发行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4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发行价格:11.4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发行价格调整为11.24元/股。
- 发行数量:袁永刚、袁永峰认购数量分别不超过99,928,825股、24,982,206股,合计不超过124,911,031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 限售期: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 发行目的:提升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稳定公司股权结构,优化资本结构,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
- 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发行审批: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特别提示: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袁氏父子,本次发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本次发行对象袁永刚、袁永峰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相关规定,袁永刚、袁永峰已承诺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待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可免于发出要约。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