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信息披露要求。
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终止或解散的情形,且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对权益变动目的的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控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
对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产业投资人参与上市公司重整,受让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的601,533,077股股份,每股受让价格为0.79元/股,受让股份总对价47,521.11万元。
对资金来源的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对后续计划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将按照《重整计划》实施上述经营方案,未来12个月内将依法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提名或推荐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选合计不少于7名,董事长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名的董事担任。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建发股份、间接控股股东建发集团作出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建发股份及其旗下其他子公司与中利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采购、销售业务,相关交易情况如下:采购组件等供应链业务46,850.75万元,销售玻璃等原材料供应链业务30,673.28万元。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的核查
对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