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盛达资源: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139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公司于近日收到董赢、柏光辉支付的第一期,即 60%的资金占用费、逾期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违约金、逾期返还定金的违约金合计 70,854,011.10元。本次诉讼尚处于《民事调解书》、《和解协议书》、《和解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履行阶段。 2、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已经法院调解结案并签署《和解协议书》、《补充协议》,但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已于 2023年度按照会计准则对本次诉讼涉及的应收股权收购定金计提坏账准备 300万元,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 2023年度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账务处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本次诉讼涉及的全部 6亿元定金、60%的资金占用费、逾期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违约金、逾期返还定金的违约金,本次收到的 70,854,011.10元资金占用费及上述相关违约金将计入 2024年度损益,增加公司 2024年度利润及净资产,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尚未收到剩余 40%的资金占用费,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董赢、柏光辉合同纠纷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3)京 03民初 60号,同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就该案作出(2023)京 03民初 60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董赢、柏光辉对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不服,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法院裁定驳回董赢、柏光辉的复议请求,董赢、柏光辉就上述合同纠纷案向法院提起反诉。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协议的解除、返还 6亿元定金及支付资金占用费、债务加速到期、违约责任等事项达成协议,法院出具了(2023)京 03民初 60号《民事调解书》。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4年 4月,公司收到董赢、柏光辉返还的第一笔定金合计 2,000.00万元(董赢返还 1,000.00万元、柏光辉返还 1,000.00万元)。2024年 5月,公司收到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董赢、柏光辉给公司新增质押了贵州鼎盛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10%的股权(董赢新增质押 5%、柏光辉新增质押 5%)。截至目前,董赢、柏光辉已将合计持有的贵州鼎盛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董赢质押 15%、柏光辉质押 15%),并完成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2024年 6月,公司收到董赢、柏光辉返还的第二笔定金合计 5,000.00万元(董赢返还 2,500.00万元、柏光辉返还 2,500.00万元)。因董赢、柏光辉未按照《民事调解书》在 2024年 10月 25日(含当日)前向公司全部返还第三笔 5.3亿元定金及公司已支付 6亿元定金的资金占用费,公司就全部未清偿款项及违约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4年 12月,公司收到董赢、柏光辉返还的第三笔定金合计 5.3亿元(董赢返还 2.65亿元、柏光辉返还 2.65亿元),并经友好协商,各方就资金占用费及相关违约金的支付达成补充协议,公司与董赢、柏光辉签署了《补充协议》。

根据《补充协议》,董赢、柏光辉分二期支付 6亿元定金的资金占用费,一次性付清逾期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违约金、逾期返还定金的违约金。近日,公司收到董赢、柏光辉支付的第一期,即 60%的资金占用费及上述相关违约金合计 70,854,011.10元(董赢支付 35,428,238.40元,柏光辉支付 35,425,772.70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已经法院调解结案并签署《和解协议书》、《补充协议》,但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已于 2023年度按照会计准则对本次诉讼涉及的应收股权收购定金计提坏账准备 300万元,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 2023年度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账务处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本次诉讼涉及的全部 6亿元定金、60%的资金占用费、逾期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违约金、逾期返还定金的违约金,本次收到的 70,854,011.10元资金占用费及上述相关违约金将计入 2024年度损益,增加公司 2024年度利润及净资产,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尚未收到剩余 40%的资金占用费 42,010,739.73元,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盛达资源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