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函)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收到你司发来的《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经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龙高股份")的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7.587.200股,持股比例为60.04%。
关于协议转让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 2024年9月20日,本公司与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四方共同签署了《关于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将持有的12,798,900股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给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4.93元/股。2024年12月12日,本公司收到龙岩市国资委出具的《龙岩市国资委关于龙高股份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批复》(龙国资〔2024〕114号),龙岩市国资委原则同意龙高股份引进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同时,协议各方签署了《关于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协议第4条"本次股份转让的实施"条款修改并替换。
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拟向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上市公司股份事项 2024年10月31日,龙岩泓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通投资")新增成为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拟将持有的6,0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泓通投资,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35%,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17.26元/股,股份转让款合计为103,560,000元,泓通投资以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厦门中龙天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63.81%股权,按照202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作价向本公司支付股份转让款。2024年11月12日,本公司收到龙岩市国资委出具的《龙岩市国资委关于同意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优化调整的批复》(龙国资〔2024〕100号)。
以上事项,本公司均已及时告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均已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公告。除此之外,本公司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复。
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