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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能: 中远海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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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远海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4-070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日通过公司内部办公平台公示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文件,公示内容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自 2024年 12月 3日至 2024年 12月 12日止,时限 10天。公示期内,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拟授予的预留数量。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1. 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 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5. 激励对象不涉及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公司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2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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