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经营宗旨和范围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核力发电、轨道交通、海洋工程及机械工程的高端装备零部件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锻件、通用设备制造、加工、设计;金属材料检验、检测服务;锻压工艺及材料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份发行
股份发行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股东和股东会
股东会职权: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
董事会
董事会职权: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监事会
监事会职权: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分红政策: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解散和清算: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修改章程
修改条件:《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股东会决定修改章程
附则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