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矿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一、概述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矿业”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订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38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三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劳模工匠和董事会认为其他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激励计划规模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06.7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03,607.7439万股的1.0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85.4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421.35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四、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83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五、有效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3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若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30%;若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50%、50%。
六、业绩考核目标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4年油气业务权益产量为基数,2025年油气业务权益产量增长率不低于8%,且2025年氢氧化锂产量不低于1万吨;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4年油气业务权益产量为基数,2026年油气业务权益产量增长率不低于10%,且2026年氢氧化锂产量不低于1.5万吨;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或2025-2026年两年净利润累计增长率不低于25%。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4年油气业务权益产量为基数,2027年油气业务权益产量增长率不低于12%,且2027年氢氧化锂产量不低于1.8万吨;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5-2027年三年净利润累计增长率不低于45%。
七、其他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