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 总则
- 制定目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法律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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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定义: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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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的职责
- 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 职责内容: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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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机制:发现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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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 基本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具有独立性,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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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要求:不得在本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得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得在本公司持股比例前10名股东单位任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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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 提名主体: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
- 选举程序: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委员会审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股东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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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与连任: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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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 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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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特别职权的条件: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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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的特别行为规范
- 审议事项: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被收购的决策及措施等。
- 尽职调查:发现公司存在重要事项未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情形时,应积极主动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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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述职报告:每年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内容包括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次数、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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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
- 工作条件: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 知情权: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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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义务:公司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不拒绝、阻碍或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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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 生效日期: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