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 定期会议的提案由董事会秘书征求各董事意见后交董事长拟定。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或董事长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书面提议应载明提议人的姓名或名称、提议理由、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提案内容等。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 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召开方式、拟审议的事项、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董事表决所需材料等。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遵循特定原则,如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
- 会议主持人应提请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意见,董事应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举手书面方式进行。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过半数董事投赞成票。
-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
- 董事会应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 董事会秘书应安排工作人员对董事会会议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届次、时间、地点、方式、通知发出情况、召集人和主持人、董事出席情况、会议程序和召开情况、提案内容、每位董事的发言要点和表决意向、表决方式和结果等。
- 与会董事应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办理,与会董事和相关人员在决议公告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