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并于 2024年 12月 3日至 2024年 12月 12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 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