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零二四年修订)
上市时间:2001年 3月 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营范围
危险化学品经营(需批准的项目除外)
股份发行与管理
股份增减和回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大会
表决方式: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
董事会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决定重大交易和关联交易等
监事会
监事会职权: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财务与审计
会计报表审计: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解散和清算
清算组职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业务
章程修改
修改条件: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公司情况变化,股东大会决定修改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