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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装: 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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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133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将原计划用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51,476.2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1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5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51,230.69万元,全部计划用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建设。

(二)募集资金账户中结余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13.12万元,该募集资金余额已全部被冻结。

(三)募集资金中前期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1,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4年9月10日,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满12个月,公司未按期归还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公司与东兴证券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另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1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 57,078.69 51,230.69 2,009.11 3.92% 合计 57,078.69 51,230.69 2,009.11 3.92%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009.1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51,476.2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等),其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1,000.00万元尚未归还,因司法诉讼或仲裁导致募集资金被划扣247.66万元,因承兑汇票到期导致募集资金被划扣115.4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13.12万元(余额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益)。

四、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是根据政府政策要求,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筑中的比例,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积极响应号召,致力于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截至目前,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立项备案已超过7年,装配式建筑产业与预期发展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受外部宏观经济及行业市场规模锐减等影响,本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已发生了变化,叠加公司应收款项回收效果不理想,经营效益逐年下降,2024年以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已处于停滞状态。公司根据当前行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拟终止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51,476.23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实际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缓解公司资金流动性压力。

五、结余募集资金拟使用计划及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51,476.23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实际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1,000万元募集资金、因司法诉讼或仲裁导致募集资金被划扣247.66万元,因承兑汇票到期导致募集资金被划扣115.46万元均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的募集资金亦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实际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截至目前,公司出现了严重的流动性风险,已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化解危机、摆脱困境,公司拟将前期已用于暂时性补流的资金、因司法诉讼或仲裁和承兑汇票到期等原因导致募集资金被划扣的资金直接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资金情况、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等做出的决策。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因此董事会同意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审慎做出的,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降低生产经营综合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在2023年9月1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51,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持续督导机构已与上市公司多次沟通,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足额地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归还已到期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符合相关规定。

2、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募集资金均已被冻结,且存在部分募集资金被法院强制执行划转及因承兑汇票到期被银行划扣的情形,持续督导机构前期在获悉募集资金被司法等划转的情况后,立即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查阅公司相关公告、银行对账单及其他相关资料。上述募集资金划转事项导致募集资金使用不符合约定用途,持续督导机构多次督促公司应积极使用自有资金及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解冻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归还被强制划转的募集资金,亦未将冻结的募集资金解冻,不符合相关规定。

3、截至目前,公司出现了严重的流动性风险,已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化解危机、摆脱困境,公司拟将前期已用于暂时性补流的资金、因司法诉讼或仲裁和承兑汇票到期等原因导致募集资金被划扣的资金直接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资金情况、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等做出的决策。

综上,持续督导机构原则上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时提请公司及相关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1)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装建设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336号),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装建设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2)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中装建设股票自2024年2月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仍处于被冻结的状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3)2024年5月,公司债权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应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开展工作,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4)公司2023年度、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下滑较多,亏损金额较大,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较大,且现金流较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负债金额较大及资产负债率较高,且出现债务逾期不能偿还,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同时引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缩减授信额度、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及诉讼等事项,流动性受限且面临较大偿债压力,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5)根据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对2017—2021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6)公司可转债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238】号01),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BB,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公开发行的“中装转2”的债券信用等级调整为BB;(7)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被司法冻结和再冻结比例较高;(8)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装建设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对其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市场变化,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持续督导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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