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振华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 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 公司名称: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50901.6166万元 - 营业期限:2003年 06月 19日至长期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经营宗旨:诚信、奉献、创新、争先;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收,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肥料销售。
第三章 股份 - 股份发行: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 股份增减和回购:公司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也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可以在特定情况下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股东权利: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公司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 - 股东会职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等。
第五章 董事会 - 董事会组成:董事会成员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 1人,职工董事 1人,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 董事会职权: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总经理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利润分配: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 审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通知形式:公司通知可以以专人送出、邮件方式送出、公告方式进行。 - 公告媒体:公司选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一家以上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合并、分立: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 解散和清算:公司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修改章程:公司应当在以下情形下修改章程:《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股东会决定修改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