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2月 19日 15:00 -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2月 1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马文超先生
参会人员: 公司股东和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人员: 见证律师
会议议程: 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2. 提名并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名单; 3. 审议议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4.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 5. 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6. 休会,统计表决票,宣布表决结果; 7. 见证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8.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 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资金用途为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存量授信到期续贷、债务结构优化、补充流动资金等。 - 实际授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金融资产河南分公司、中航租赁、中银资产、南京银行、浙江民泰银行、广元农商行、海通租赁、平安租赁等机构。 - 在授信额度内,允许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机构的授信额度进行调整。 - 授信额度可能存在提供担保的情况,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控股/全资子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等形式,实际担保以银行等机构授信批复为准。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贷款等具体相关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贷款等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 授权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将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诚创业”)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类型主要涉及销售、采购商品等。 -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怡诚创业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执行情况如下: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商品: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0万元,实际发生 995.59万元;巩义市通宝商贸有限公司 1,400万元,实际发生 401.22万元;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28,000万元,实际发生 21,185.69万元。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巩义市宾馆有限公司 100万元,实际发生 57.91万元;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20.00万元,实际发生 10.14万元;河南洛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00万元,实际发生 2.87万元。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巩义市鼎盛物流有限公司 6,000万元,实际发生 3,269.73万元。 -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怡诚创业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如下: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商品: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00万元;巩义市通宝商贸有限公司 1,500万元;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28,000万元。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巩义市宾馆有限公司 100万元;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20.00万元;河南洛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00万元。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巩义市宾馆有限公司 700万元;巩义市顺意达物流有限公司 5,000万元;巩义市鼎盛物流有限公司 6,000万元。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交易目的: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 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 - 交易金额: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性外币结算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拟开展不超过 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 交易场所: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 交易期限:交易授权期限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为止。 - 交易风险分析: - 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 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 履约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 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 风险控制措施: - 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及子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产品。 - 公司及子公司制定相关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条款和档案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 - 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持有额度预测进行,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 公司及子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外汇衍生品交易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 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及子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的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 公司内控部门将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 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交易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