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不断扩大,预计将持续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提升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1、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为美元)。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保本收益凭证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金额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7%。该额度可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4、业务期限及授权 业务期限匹配实际业务需求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5、交易场所 拟通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会计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与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
四、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基于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获取一定投资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已制定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为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有效保证公司交易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五、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受多种因素影响,交易标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波动时,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流动性风险 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 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加强对外汇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持续跟踪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适时调整操作策略,规避汇率波动或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3、公司投资发展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实践操作中责任落实到人,进行分级管理。 4、公司参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已充分理解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执行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及时关注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合约条款,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6、公司内部定期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规性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七、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适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实际外币结算业务进行,以正常经营业务背景为依托,为有效规避汇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配备了专门人员,计划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具有实际可行性。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切实可行性。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