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提示公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486号)。《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超额配售选择权、网下剔除比例规定、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投资者在 2024年 12月 1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4年 12月 1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09:15-11:30,13:00-15:00。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须按照相关要求在 2024年 12月 13日(T-4日)中午 12:00前注册并提交核查材料,注册及提交核查材料时请登录中信证券 IPO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网址:https://www.citics.com/ipo/login/index.html)。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组成。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以下简称“一般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
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4年 12月 16日(T-3日)0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3%,本次发行执行 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
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发行价格如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或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市值要求:网下投资者: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24年 12月 12日(T-5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万元(含)以上。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授予中信证券超额配售选择权,中信证券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或称“绿鞋”)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获授权主承销商可按本次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5.00%(不超过 198,176,500股)的股票,即向投资者配售总计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15.00%(不超过 1,519,354,020股)的股票,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的具体数量将在 2024年 12月 18日(T-1日)《发行公告》中披露,最终超额配售情况将在 2024年 12月 20日(T+1日)《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自主表达申购意愿: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4年 12月 19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4年 12月 2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4年 12月 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中止发行情况: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