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第一大股东减免公司借款利息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4-084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减免公司借款利息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舜元企管)同意向公司提供7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LPR利率)单利。舜元企管出具《豁免函》,同意免除公司前期多笔借款自2024年1月1日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借款利息,本次豁免为单方面、无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自本函签署后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舜元企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公司董事长史浩樑先生在舜元企管担任执行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舜元企管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接受舜元企管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减免公司借款利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史浩樑先生、顾昕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舜元企管减免公司借款利息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舜元企管就其与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签订《借款协议》的基础上出具《豁免函》,同意免除公司前期多笔借款自2024年1月1日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借款利息,经测算,本次免除公司借款利息金额区间为2,300万元-3,000万元。
舜元企管本次减免公司借款利息为公司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条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相关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按豁免前后公司受到的实际影响,本次舜元企管对公司豁免的债务利息金额将计入资本公积,增加的资本公积将有利于增厚公司的净资产水平。其中,对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影响约为1,600万元-1,850万元,对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影响约为700万元-1,150万元,最终影响金额视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LPR利率变化而定,具体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第一大股东减免公司借款利息所涉关联交易及已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舜元企管(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