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华发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1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1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63,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07元,共募集股款人民币5,124,45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077,181.99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42,372,818.01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3,646,513,841.85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46,513,841.85元,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为人民币1,3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1,821,919.0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1,177,089,206.15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人民币4,701,415.09元,两者合计人民币1,181,790,621.24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为人民币1,330,000,000.00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 详见本报告附件2。
三、结论 董事局认为,公司按前次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