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亨通光电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105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不含南非段)已建成运营,“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新加坡延伸段项目”“大型深远海风电安装平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合计为7,974.57万元,扣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结项议案前仍将继续使用的募集资金3,729.07万元后,尚余约4,245.50万元。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截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日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或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 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支付的款项后续将由自有资金支付。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5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1,105,746股新股。 - 公司于2020年12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9,423,23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39,999,998.23元,扣除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35,852,830.3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4,147,167.92元。 -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中的南非段将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另行筹措资金。 -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100G/400G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3,815.22万元及其利息变更投资于大型深远海风电安装平台项目。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七都支行:1,921,606.82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一体化示范区分行:2,695,106.52元 - 中信银行吴江支行:30,594,868.37元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57,220.34元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2,021,784.53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7,380,674.36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35,074,343.37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65.91元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9.17美元 - 合计:79,745,670.22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项目总投资额283,513.00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83,000.00万元,实际投入金额182,173.92万元 - 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新加坡延伸段项目:项目总投资额150,883.56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90,000.00万元,实际投入金额88,002.78万元 - 大型深远海风电安装平台:项目总投资额90,129.00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83,815.22万元,实际投入金额80,317.98万元 - 合计:项目总投资额524,525.56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56,815.22万元,实际投入金额350,494.68万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不含南非段)已建成运营,“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新加坡延伸段项目”“大型深远海风电安装平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7,974.57万元(包括汇兑损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五、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余部分支付周期较长的项目尾款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后续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款项。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合计为7,974.57万元,扣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结项议案前“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新加坡延伸段项目”仍将继续使用的募集资金3,729.07万元后,尚余约4,245.50万元。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计划将截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日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或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 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支付的款项后续将由自有资金支付。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或子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八、专项意见说明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 监事会认为:本次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上网文件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