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2月 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 12月 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名,其中严晶晶女士、张霞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杨世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拟投资的资金仅限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本议案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