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489 证券简称:思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7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富海新材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153,6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00%)。南山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83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476%)。上述减持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减持实施期间为 2024年 11月 25日至 2025年 2月 24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于近日收到富海新材、南山基金出具的《关于合计减持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 1%的告知函》,南山基金自 2024年 12月 2日至 2024年 12月 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7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截止至 2024年 12月 6日,富海新材未减持。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致行动人:有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3,658,200股,占总股本比6.3421%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否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否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 1. 减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合计减持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