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泛亚微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年12月6日,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沈金涛先生担任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内容结合公司实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内容符合市场现状和公司实际情况,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强化了公司的科创属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进行的影响分析、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及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的需求,增强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截止2024年9月30日《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1-9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均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