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华联股份: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近日,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联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华联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96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华联集团计划自 2024年 6月 6日起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华联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增持金额不低于 3,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6,000万元人民币,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华联集团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华联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21,96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成交金额为 3,004.28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华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749,644,537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27.3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华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771,609,437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28.19%。

华联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 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锁定安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联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