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6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子材料及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结项后节余募资基金用途:公司拟将“光电子材料及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095.77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待支付验收款、质保金及银行结息等款项,具体补流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情况,拟将募投项目“光电子材料及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0年 11月 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0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8,005,377股新股,截至 2020年 12月 23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7,749,661股,发行价格 28.79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74,712,740.19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0,184,669.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4,528,070.70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12月 23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第 838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5日,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25,500.00万元,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9,859.84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19,859.84万元。 - 半导体晶圆再生二期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38,471.27万元,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293.21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2,293.21万元。 - 单片湿法工艺模组、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36,202.88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8,965.89万元。 - 光电子材料及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31,000.00万元,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1,000.0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28,080.92万元。 - 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40,600.00万元,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0,600.0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40,461.01万元。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使用及节余的情况 -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为“光电子材料及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 12月 5日,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31,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1,000.0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28,080.9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3,095.77万元(含待支付验收款、质保金、银行结息等款项)。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光电子材料及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4年 12月 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光电子材料及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前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