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承诺如下:
实际控制人李景列、张延伸、仝雷、仝占民,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郭明谦、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等,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此外,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
发行人稳定股价的预案: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将依次采取公司回购股票、实际控制人增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等措施稳定股价。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李景列、张延伸、仝雷、仝占民承诺,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发行人将采取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措施,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实际控制人李景列、张延伸、仝雷、仝占民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并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未履行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实际控制人李景列、张延伸、仝雷、仝占民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郭明谦、北京博科景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诺,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关于上市后三年内业绩大幅下滑延长所持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实际控制人李景列、仝雷、张延伸承诺,若公司上市后出现业绩下滑,将延长其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具体为:上市当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锁定期延长6个月;上市第二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再延长6个月;上市第三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再延长6个月。
关于首发上市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