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0月30日14时在北京市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到14名,实到14名,代表股份为44,172,9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李景列先生主持。
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1.00元。 2、发行数量: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14,724,306股的A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数将不少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涉及公司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3、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5、定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为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确定,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定价方式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6、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的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7、股票上市地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拟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8、发行费用:(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费由公司承担。(2)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3)所得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9、决议有效期: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二)《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后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相关承诺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案》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九)《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十)《关于制定<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一)《关于制定<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二)《关于确认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议案》
特此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