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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信科技: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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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将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富林先生、刘富坤先生、林东平先生、洪云先生、罗嘉恒先生、高俊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白喜波先生、冯海洲先生、刘剑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白喜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第五届董事会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任期三年。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林应龙先生、王长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任期三年。

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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