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路桥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评估目的:四川蜀道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矿业板块股权整合事宜,为此,需对四川路桥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本次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四川路桥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四川路桥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市场法,采用资产基础法测算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在满足评估假设条件下,四川路桥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账面价值233,743.52万元、评估价值246,742.47万元、评估增值12,998.96万元、增值率5.56%,负债账面价值 68,162.95万元、评估价值68,162.95万元、评估无增减值,股东权益账面价值 165,580.57万元、评估价值178,579.52万元、评估增值12,998.96万元、增值率7.85%。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资产评估报告结论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止。
特别事项说明: 1. 阿斯马拉矿业股份公司(简称:出质人)于2020年12月2日与作为代理行的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以及其他在贷款协议中列出的初始贷款人(与代理行合称贷款人)签署了一份贷款协议(合同编号2060011022020215403,简称贷款协议)。根据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提供给出质人两亿六千万美元的定期贷款,贷款用于厄立特里亚的Debarwa、 EmbaDerho、 AdiNefas and Gupo矿场的建设与开发,厄立特里亚能源和矿业部于2015年10月16日向出质人颁发的第01/2015号和第03/2015号采矿许可证("许可证")被完全质押、提供并实际交付给代理行;以四川路桥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790,686股股权、以池祥成先生的名义注册但为四川路桥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利益而持有的1股股权、以孙天东的名义注册但为四川路桥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利益而持有的1股股权、厄立特里亚国家矿业公司527,124股股权、以Mr.Berhane Habtemariam 先生的名义注册但为厄立特里亚国家矿业公司利益而持有的1股股权,被全部抵押。 2. 根据阿斯马拉矿业股份公司与四川路桥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阿斯马拉矿业股份公司以厄立特里亚国家矿业公司持有的股份向四川路桥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33.33%的贷款金额、利息、其他费用等,并以阿斯马拉矿业股份公司持有的Debarwa、 EmbaDerho、 Adi Nefas和Gupo的采矿许可证向四川路桥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3.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阿斯马拉矿业股份公司尚有约5140万吨资源量未设计利用,克尔克贝特矿业股份公司远景储量可新增85.79吨金金属量。在考虑尚有大量资源量未设计利用和远景储量基础上,同时通过对企业的访谈,企业未来将继续在 EMbaDerhol A/B采矿权、Debarwa采矿权、 AdiNefas采矿权、Medrizien-Kodadu探矿权、Debarwa-AdiRassi探矿权、Adi-Nefas-Gupo探矿权进行探矿以延长服务年限,因此本次评估结论是建立在未来资源储量可以满足永续开采的假设条件下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