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提名胡懿娟博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康为世纪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来的 2024年 12月 31日延长至 2026年 12月 31日。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昊为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公司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未行权及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