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2,560股。
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为23.09元/股,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向回购对象支付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99.85万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宜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