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4-085号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一,终结执行程序;案件二,执行阶段。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被执行人/被申请人;案件二,公司为原告/申请人。 3. 诉讼的金额:具体详见公告正文中“一、诉讼的基本情况”中各案件“涉案金额”。 4.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案件一,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下称“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以收到《裁决书》当月月底(即 2024年 6月 30日)时点计算,裁决书项下公司应偿付 314,845,098.47元,拟签订和解协议项下公司应偿付 264,737,740.73元,偿付义务减少 50,107,357.74元(最终以履行完毕的金额为准)。案件二,公司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已得到法院支持,目前尚未执行完毕,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执行结果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 1. 案件背景情况 - 2023年 8月 7日,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下称“深圳仲裁院”)送达的(2023)深国仲受 5793号-4《仲裁通知》,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向深圳仲裁院提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 - 2023年 8月 23日,公司收到深圳市法院送达的(2023)粤 03民特 1449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 2023年 9月 27日,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云 0112财保 2399号《民事裁定书》。 - 2023年 10月 7日,公司收到深圳市法院送达的(2023)粤 03民特 1449号《民事裁定书》。 - 2024年 1月 5日,公司收到深圳仲裁院送达的(2023)深国仲受 5793号-6《仲裁庭组成及开庭通知》。 - 2024年 1月 12日,公司收到深圳仲裁院送达的(2023)深国仲受 5793号-7《中止仲裁程序的通知》。 - 2024年 2月 20日,公司收到深圳仲裁院送达的(2023)深国仲受5793号-10《线上及线下开庭通知书》,裁决公司按裁决项下所负债务的 28.125%承担清偿责任。 - 2024年 6月 21日,公司收到深圳仲裁院送达的(2023)深国仲裁 5793号《裁决书》。 - 2024年 10月 10日,公司于中国执行信息网查询到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昆明市法院立案执行。 2. 案件进展: -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日收到昆明市法院发来的(2024)云 01执 238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因招商银行昆明分行与公司达成执行和解,裁定如下:终结对深圳仲裁院作出的(2023)深国仲裁 5793号仲裁裁决书中第六项“公司按裁决(一)(二)(三)(四)(五)项下所负债务的 28.125%承担清偿责任”的执行程序。 3. 涉案金额约为 314,845,098.47元。 4.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结执行程序。
(二)案件二: 1. 案件背景情况 - 2022年 5月 5日,公司向官渡区法院提起诉讼,于 2022年 11月 4日收到官渡区法院(2022)云 0111民初 9403号《民事判决书》,于 2022年 11月25日收到官渡区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 - 2023年 2月 28日,公司收到昆明市法院出具的(2023)云 01民终 2820号《民事裁定书》。 - 2023年 7月 20日,公司收到官渡区法院送达的(2023)云 0111执 3916号《执行裁定书》。 2. 涉案金额约为 26,527,758.25元(最终以履行完毕的金额为准)。 3. 案件进展: - 公司收到官渡区法院(2024)云0111执异454号《执行裁定书》,西双版纳环球融创、云南环球融创执行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而出资比例为 100%的股东成都环球融创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下称“成都环球融创”)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公司的追加理由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如下:(1)追加成都环球融创为(2023)云 0111执 3916号一案的被执行人;(2)成都环球融创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公司履行(2022)云 0111民初 940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到位的依法扣减),对判决书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 案件一,公司已与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以收到《裁决书》当月月底(即 2024年 6月 30日)时点计算,裁决书项下公司应偿付314,845,098.47元,拟签订和解协议项下公司应偿付 264,737,740.73元,偿付义务减少 50,107,357.74元(最终以履行完毕的金额为准)。 - 案件二,公司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已得到法院支持,目前尚未执行完毕,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执行结果为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达到披露条件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