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函)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发来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已收悉,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经自查,现就相关情况回函如下:
1、在贵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我司一致行动人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其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于2024年11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4,102,050股,除上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我司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
2、除贵公司已披露事项外,我司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函。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此页为正文,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的回函》签署页)
丰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印景
2024年2月4日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发来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已收悉,作为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经自查,现就相关情况回函如下:
1、在贵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其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于2024年11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4,102,050股,除上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
2、除贵公司已披露事项外,本人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函。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的回函》签署页)
实际控制人: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