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四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4-089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四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重要内容提示: 1.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 2.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回购专项贷款); 3.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4.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7.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 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4. 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 11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四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1. 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同时为了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 3.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5.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 5,000.00万元~10,000.00万元,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 142.86~285.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31~0.62%。 6.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不超过人民币 35.00元/股(含)。 7.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回购专项贷款)。 8.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23,777,585股(48.28%)→ 225,206,157股(48.59%)→ 226,634,727股(48.9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39,722,415股(51.72%)→ 238,293,843股(51.41%)→ 236,865,273股(51.10%) - 股份总数:463,500,000股(100.00%)
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500,167.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97,188.06万元,假设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全部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则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00%、2.52%,占比较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