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39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390,00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长城证券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84,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于2024年11月6日汇入保隆科技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7,072,547.1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及各子公司和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1. 空气悬架系统智能制造扩能项目 - 年产482万支空气悬架系统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主体:合肥保隆) - 空气弹簧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主体:安徽隆威) - 汽车减振系统配件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主体:拓扑思) 2. 补充流动资金(实施主体:保隆科技)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全资子公司合肥保隆、宁国保隆增资45,000.00万元、35,500.00万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宁国保隆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安徽隆威、拓扑思分别增资27,500.00万元、8,00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二)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三)安徽隆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四)安徽拓扑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及行业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会同合肥保隆、宁国保隆、安徽隆威、拓扑思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七、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